关于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院部:人事处、教师工作部、教师发展中心发布时间:20.10.05 详见附件 附件: 关于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.doc附件:镇人社发【2020】97号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