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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纳税人识别号的通知

发布院部:财务处发布时间:17.05.31

各院系、各部门:
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《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》以及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》的解读,自2017年7月1日起,购买方为企业的,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,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;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,应在“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”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不符合规定的发票,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,如计税、退税、抵免等。永利官网职工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时,销售方可能要求提供永利官网统一社会信息代码(纳税人识别号同),现将增值税开票涉及永利官网相关信息公告如下:

  名        称: yl23455永利官网
  纳税人识别号: 12321100468659257F
  地 址、电 话: 镇江市学府路61号  0511-88962939
  开户行及账号: 中国工商银行镇江东门支行  1104088109000052594

  同时公告再次明确,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,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,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。
  详细内容参见国税总局《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》和相关解读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财务处
       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7.5.31